茅台申请"国宴"商标被拒

阅读:427 2019-09-18 09:38:52

 “国酒茅台”商标申请失败之后,茅台申请“茅台国宴”商标又被驳回。昨天,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获悉,“茅台国宴”商标注册使用在酒类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品质等特点产生误认,对其他同业经营者亦有失公平,法院驳回了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目前,该案已经生效。

 其实,早在18年前,茅台集团经办人就信心满满的递交了第33类“茅台国宴”商标申请。事情详情如下:
    2001年9月,茅台公司首次申请注册“国酒茅台”商标,然而于2002年8月被驳回。而后,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记录,茅台公司分别于2006年、2010年,通过不同的代理机构申请注册“国酒茅台”商标共9次。
    实际上,自从茅台申请“国酒”的商标起,就遭到了多家白酒企业的反对。自注册号为8377467的“国酒茅台”商标申请被接受后,从2012年7月到2013年1月,有数十份商标异议申请被递至商评委,其中包括剑南春、山西汾酒、五粮液等白酒企业。


商评委认为:
    诉争商标为纯汉字商标,“国宴”意为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为招待国宾或在重要节日招待各界人士而举行的隆重宴会。被异议商标作为注册商标指定使用在酒(饮料)等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质量、品质、等级等特点产生误认,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情形,同时易造成不良影响,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情形,诉争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因注册“国酒茅台”商标未果,2018年7月,茅台公司一纸诉状将商评委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要求撤销“国酒茅台”不予注册的复审决定。同年8月,茅台公司主动撤诉,“国酒茅台”商标最终还是未予核准注册。当时,茅台在官网上发声明,称此前“因内部工作衔接问题递交的诉讼申请”,现对商评委不予注册“国酒茅台”商标的决定“充分尊重,也乐于接受”,将撤回对商评委的诉讼申请并表示歉意。
    之后,茅台的微信公众号名由“国酒茅台”更改为“贵州茅台”。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的网站上不再出现“国酒”二字,其直营店也撤下了“国酒茅台”相关宣传物料。
    茅台就这样死心了,然而,在这期间,有更多勇士对“国”字头商标发起了挑战,一场商标混战正式开始!
    五粮液集团旗下的“国酒五粮液”、杏花村汾酒公司的“国酒汾酒”、衢州国酒壹号旗下的“国酒一号”等,均被驳回商标注册申请!

 大家申请商标的时候,有些不能用的字一定要注意啊!!!别的不好说,起码“国”字头商标就不行!!!
    补充:对于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可谓慎之又慎。
    根据商标局《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文件,对带“国”字头但不是“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组合的申请商标,如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质量特点或者具有欺骗性,甚至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或者容易产生不良影响的,应予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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